楼下餐厅壁炉上的大钟刚敲过10下,3位医生再次走进房主的卧室,急切地朝着床上望去,女主人坐在床角,还有几名仆人在旁边侍立。他们已经在这里呆了一整天,医生们采用了所有能够想到的医疗手段——主要是给病人放血——却都无济于事。没过一小时,病人就断了气。后来医生推断,他死于急性细菌性会厌炎导致的窒息,而大量失血很可能加速了他的离去。遵照死者生前的愿望,他在三天后被安葬在家里的地穴中。在这人生前,流传着许多关于他身高的争论,在这时终于有机会得到确切的证实。为了制作棺木,人们测量了尸体的长度:6英尺3.5英寸,换算成公制就是,1米91。尽管后来有人怀疑这个数字的准确性,但根据同时代人的种种记述,此人的确高出常人一头。而至于他在美国乃至世界历史上的地位,怀疑的人恐怕不多。因为他是乔治·华盛顿。67岁的华盛顿在1799年12月14日那个大雪之夜从弗农山庄的二楼卧室离开这个世界时,距离他在纽约宣誓就任美国第一任总统刚过10年。从那之后,每一代试图给华盛顿撰写传记的人都需要向读者解答一个问题。在众多为美国的建立做出贡献的那些“国父”中,为什么是华盛顿成为他们中的第一人? 最早对此给出解释的可能是约翰·亚当斯——华盛顿的副总统,后来当选美国第二任总统。他曾经开玩笑地说,华盛顿总是被选为首领,是因为他总是屋里个子最高的人。对比5英尺7英寸(1米70)的亚当斯以及与亚当斯身高相仿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还有5英尺4英寸(1米62)的詹姆斯·麦迪逊,华盛顿在人群中确实更容易被认出。 即使在现代的美国总统选举中,这样挺拔的身高也被认为是优势。2004年总统初选时,《巴尔的摩太阳报》总结出的最符合总统外表的大致特征是:高个子、不留胡子、不戴眼镜、不是秃顶、不是啤酒肚。除了身高,两百多年前的华盛顿也都符合余下的标准。然而在现实的政治甚至战争中,仅靠外表显然不能脱颖而出。 比较6英尺2.5英寸(1米89)的托马斯·杰斐逊,华盛顿的身高不占什么优势。在这几位最为后人所知的“国父”中,华盛顿是唯一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杰斐逊就读的是美国第二古老的大学——威廉和玛丽学院,亚当斯是哈佛,汉密尔顿是纽约的国王学院(现哥伦比亚大学),麦迪逊是新泽西学院(现普林斯顿大学)。杰斐逊是1776年《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麦迪逊是1787年美国宪法的主要撰写者,他和汉密尔顿也是《联邦党人文集》的主要作者,华盛顿在这些事上都不是主角。尽管如此,华盛顿在1789年的当选却似乎是众望所归的事情。华盛顿的高度按照1787年宪法,总统由各州提名的“选举人”投票选出,每位选举人在他投的那张选票上有两位候选人的名字,最终得票最多的人当选总统,票数次之的当选副总统。这与宪法第十二修正案在1804年通过后的选举不同,后来的总统和副总统是分别选出的。有12位候选人参加了1789年的选举,除了华盛顿,那几位最为后人熟知的“国父”中只有亚当斯参加了,其余以各州的州长为主。在当时全美大约300万人口中,只有不到1.3%的人口参加了选举“选举人”的投票,原因是多方面的:大量奴隶的存在——差不多有60万之多——加上各州不同的财产规定使得相当数量的人不具备选民资格,又有两个州由于尚未批准宪法而未能参加大选,而纽约州则因“选举人”分配问题产生纠纷也没能参加。华盛顿和亚当斯是获得选举人票数最多的两位,分别是69张和34张。美国历史上第一位总统和副总统就此产生。与如今奥巴马、希拉里、麦凯恩正在角逐的竞选相比,华盛顿根本不是通过“竞选活动”赢得第一次大选的。“在我看来,本杰明·富兰克林比华盛顿更英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更才华横溢;约翰·亚当斯的书读得更好;托马斯·杰斐逊的思想更精深;詹姆斯·麦迪逊更富政治洞察力。但所有这些杰出的人物却不约而同地承认,华盛顿无疑在他们之上。”普利策奖得主约瑟夫·艾利斯(Joseph J. Ellis)在一本题为《阁下》(His Excellency)的书中写道,这部2004年出版的著述是近年来最为畅销的盛顿传记。是什么造就了华盛顿在他同事们心中如此的高度?这一切也许都来自于他在权力面前的“退却”而非“进取”。华盛顿和他那一代人所展开的与英国当局的斗争——捍卫“没有代表权就不纳税”的自由原则——实际上是英国贵族反对国王的滥权而采取自我保护行动的继续,只不过这个至少自1215年《大宪章》以来就有的战场从英格兰延伸到了北美。少年时没有接受正规学校教育的华盛顿在不到20岁时从事土地测量员的工作,这为他后来入伍打仗积累了丰富的地理知识。而他在战争中的勇敢和指挥本领赢得了战友们的尊重,虽然他所领导的军队打赢的仗其实并不多。这样的军旅生涯使他不同于其他那些能说会道的文人“国父”们。对于许多美国人而言,他们对自由的捍卫不光通过言辞,在必要时也通过他们所认为的那些“有节制”的武力。“对专制的反抗就是对上帝的顺服。”这是1776年那一代人爱说的一句话。如今,像在越战中当过兵负过伤而且一贯支持推翻萨达姆政权的麦凯恩之所以受到相当数量美国选民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跟这个传统相关。阁下,非陛下当然,能在无数枪林弹雨中活下来也是华盛顿最终参与建国的必要条件。他将此与美利坚独立的事业联系在一起,认为是上天对他和战友们的眷佑。但这没有让他像历史上常见的那些军事领导人一样眷恋手中的权力。当与英军的战争终于在1781年秋天结束后,他不仅阻止了部分军人集团对于国会的武力威胁,而且很快放下武器辞去总司令的职务,回他最喜爱的弗农山庄经营那里的农场。在此之前,许多军官曾经私下里表达这样的抱怨:国会在战争中不稳定的作为暴露了一切共和国的弱点,灾难会不可避免地降临在战后的美国,除非华盛顿宣布自己为国王。一位名叫刘易斯·尼可拉(Lewis Nicola)的军官还建议可以考虑不叫国王这种可能引起反感的头衔。华盛顿对于这名军官的严厉斥责——“把这些想法从你的脑袋里驱逐出去”、“这是对我的国家可能造成的最大伤害”——传到了大西洋对岸的另一个叫乔治的人那里,这位曾经跟华盛顿是敌人的英国国王的评价是:如果他拒绝黄袍加身而且到期退休,他就是“这世上最伟大的人”。的确,华盛顿越是这样在权力面前“退却”,就越是赢得权力场上同事们甚至敌人的尊敬,就越能将不同立场的人凝聚起来。这正是一个崇尚自治而刚刚结合起来的新国家最为需要的领袖。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的开篇文章中捕捉到了这个问题:美国人能否凭借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建立好的政府,还是仍旧会注定被偶然和强力所左右? 华盛顿在权力问题上的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帮助当时还处在动荡中的新国家安稳下来,而在第一任总统任期届满之前,他再次提出告还乡,在众人的劝说下,他又坚持了一届。 到了1796年初,他在给汉密尔顿的一封信中写道,“我将在明年3月4日结束我的公职生涯,此后天底下不会再有什么能把我从私人生活中拽出来了。”华盛顿在弗农山庄的私人生活只过了不到三年。在他离世时,总统的权力早已实现和平的交接,到如今已经历43任。他确立的任期不超过两届的先例更是成为后来美国政治的传统,在1947年终于成为宪法第22修正案得到国会的通过。“他深知自己不能超越人性之上。”艾利斯在《阁下》的末尾写道,“他不像他之前的裘里斯·凯撒和奥利佛·克伦威尔,也不像他之后的拿破仑、列宁,他明白更大的荣耀取决于后人的评判。如果你想在未来世代的记忆中永生,你就得表现出将最终的评判交给他们的绝对信心。他做到了。” |